各学生社团、各有关教师:
为繁荣学生社团文化,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指导,充分发挥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在学生社团思想政治教育、社团活动管理、综合素质提升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泰山科技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修订)》(泰科党字〔2022〕33号)、《泰山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及专项志愿服务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泰科校字〔2022〕159号)等文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实际,现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招募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募对象
泰山科技学院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招募方式
1.若继续连任上一学年所指导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须报备至团委马寿杰处,若无报备,则视为不连任(企业微信告知即可,无需再次提交申请表);
2.其他申报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教职工均需填写《泰山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申请表》(附件1),并将纸质版交至团委学生社团发展中心办公室(JI-122)马寿杰处,各单位教职工可参考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名单(附件2),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申报;
3.本学年新成立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均需填写《泰山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申请表》(附件1)进行备案。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9月18日-9月22日
材料审核时间:9月25日
公示时间:9月26日-9月28日
四、招募条件
1.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
2.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3.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具有与指导社团相一致的业务知识水平;
4.思想政治类社团及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共产党员;
5.同等条件下,长期支持并实际指导学生社团的教职工,优先选聘;
6.同等条件下,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职员、具有国家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以及获得国家重要奖项的优先选聘;
7.愿意接受学生社团发展中心的监督管理。
五、其他事项
1.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一年一聘;
2.一个学生社团原则上聘任1名指导教师;
3.一名教职工原则上担任1个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4.团委将对应聘的教职工通过审核、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5.应聘成功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由团委颁发聘书。
共青团泰山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