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级各类学生组织:
2019-2020学年,我校共青团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团组织、学生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共青团改革、学生会改革等要求深入推进团的各项工作,以完满教育为核心,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立足点,强化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在校园文化建设、竞技体育、艺术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了奠基性的成绩,使广大青年学生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服务意识普遍得到了增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校团学工作的开展,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五月上旬对2019-2020学年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参照《泰山科技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泰山科技学院学生会改革方案》等有关要求,鼓励我校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推进完满教育工作的开展,树立榜样典型,激励各类集体及个人全面发展。
(二)评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全方面的考核标准,坚持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力争科学、准确的评价集体和个人。
(三)评优工作坚持“以评促建,激励创新”的指导思想,锐意改革、积极进取,以促进良好的团风建设。
二、类别及名额
(一)集体评优
1.五四红旗团总支创建单位(2个)
由各二级学院自主申报,按照30%的比例评选产生。申报材料需整理成册,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后报送至团委邮箱tkwmjy@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创建单位】申报支撑材料)。
2.优秀学生会创建单位(2个)
由各二级学院自主申报,按照30%评选比例,在如实填写材料的基础上综合校学生会意见评选产生。申报材料需整理成册,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后报送至团委邮箱tkwmjy@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优秀学生会创建单位】支撑材料)。
3.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创建单位(2个)
由各二级学院自主申报,按照30%评选比例,在如实填写材料的基础上综合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意见评选产生。申报材料需整理成册,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后报送至团委邮箱tkwmjy@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创建单位】申报支撑材料)。
申报创建单位注意事项: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全面、系统总结本单位制度体系、创建单位以来的工作成效、相关举措、发展成果等,组织申报泰山科技学院“优秀XX创建单位”(申报材料包括不限于文字、照片)。同时准备答辩材料、PPT等内容(收取时间暂定6月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通过材料评审、现场答辩、公示等环节,确定五四红旗团总支创建单位、优秀学生会创建单位、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创建单位。
五四红旗团总支创建单位评优细则(附件1)、优秀学生会创建单位评优细则(附件2)、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创建单位评优细则(附件3)仅作为参考依据,可提供其他材料,具体申报材料以实际工作和提供的材料为准,收取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4.五四红旗团支部(5个)
评选比例:每个学院推荐1个团支部,申报材料需整理成册,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后报送至团委邮箱tkwmjy@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支撑材料)。
评选条件:
(1)团支部领导班子整体素质高、团结协作、作风扎实、思想作风过硬;
(2)团支部自身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能够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即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民主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
(3)组织生活开展好,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组织生活有创意,效果良好,同学反映较好;
(4)团支部全体团员学习目标明确、刻苦努力,有良好的学习风气和学习氛围,无违纪学生;团员精神面貌好,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完满教育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5)团支部主题活动开展好。能结合支部特点,创造性地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教育性为一体的各种活动,特别是能结合团员青年特点和各种形势、纪念日等创造性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好的反响;
(6)团员无晚归、通夜未归和违规违纪现象;
(7)团支部成员志愿者注册率100%;评定学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长超过10小时。
5.完满超级团支部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个人评优
所有个人评优除满足理想信念坚定、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生活动以外,还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优秀共青团干部
评选比例:每个团支部1名,经学校认定的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3%。名额不计算在各二级学院申报名额内。
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团的纪律,带头执行团的决议,工作积极主动、以身作则,能较好的完成各项任务且成绩显著;
(2)自觉遵守团章,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参加完满教育、校风、学风及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密切联系团员青年,自觉接受同学监督,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望;
(3)学习成绩良好,能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4)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5)评选表彰的对象是基层团干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干事为团员的也可申报。
2.优秀共青团员
评选比例:各二级学院按学院团员总数的3%申报,经学校认定的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3%。名额不计算在各二级学院申报名额内。
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主人翁责任感,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中担任一定的职务;
(2)自觉遵守团章,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内各类活动和完满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团的建设和学校的民主管理并为团的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社会公德,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3)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4)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5)评选表彰的对象是在册共青团员。
3.优秀学生会干事(6月份评选)
评选比例: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按学生会干事总数的30%申报,校级学生组织申报名额不计算在各二级学院申报名额内。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主人翁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风尚;
(2)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能在活动中树立良好的学生会干事形象,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工作态度,尊敬师长,虚心请教,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奉献精神强;
(3)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善始善终,不计较个人得失,努力为同学服务,有创新精神、合作精神,能够积极提出有意义的建议,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能与本部门成员相互配合,在活动中能协助其他部门工作,高效完成任务;
(4)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4.优秀青年志愿者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具体由团委统筹决定。
评选条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评定学年志愿服务时长达20小时以上,并在本学年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校级以上与志愿服务相关的个人表彰荣誉称号;
(2)个人事迹影响较大,被授予校级及以上“见义勇为”等光荣称号者;
(3)参与国内国际重大会议、赛事志愿服务并获得肯定、表彰的志愿者;
(4)因出色的志愿者行为个人被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者;
(5)在疫情期间积极主动投身到抗疫阻击战的同学;
(6)未获得以上五条中规定的奖项,但是在组织开展全校、二级学院或专项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主要人员亦可参评,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
(7)其他情况(须将相关材料报校团委审核通过)。
5.艺术实践先进个人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具体由艺术教育中心统筹决定。
评选条件:
积极参加各种文化艺术类活动或各级文化艺术类比赛,并在评定学年中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如获得集体奖励则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参加的人员):
(1)在院级及以上文化艺术类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团体前三名;
(2)在省级文化艺术类比赛中获得奖项或团体前六名;
(3)在全国文化艺术类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4)在国际文化艺术类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5)未获得以上四条中规定的奖项,但是在组织开展全校、二级学院或社团参加国或国际的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主要人员亦可参评,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
6.竞技体育先进个人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具体由竞技体育中心统筹决定。
评选条件:
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
(1)在校级体育比赛中获得团体前三名或者个人第一名的奖励;
(2)参加省级体育比赛或取得省级团体前八名或个人前六名的奖励;
(3)在全国体育比赛中获得奖励;
(4)在组织开展全校、二级学院或社团的体育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主要人员。
注:同等条件下综合评定比赛成绩、项目因素、学习成绩等条件。
7.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
评选条件: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在抗击疫情、抗洪抢险、地震和其它救援抢险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完满教育育人理念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8.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
评选条件: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生活上勤俭节约,不奢华浪费,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优秀青年志愿者及各类先进个人申报者统一填写附件8。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10日12点前报送至团委邮箱tkwmjy@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个人评优】)。
三、名额分配
各二级学院、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特色团体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9。
四、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及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按照此文件中的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及相关要求,严格把关,按照评选名额分配做好评选推荐和申报工作,同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2.各项申报经校团委、校学生会审核后,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3.各类集体和个人应如实填写申报表,不得改变模版格式,并按照表格“说明”部分的要求完善相关申报材料。
4.各二级学院及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将材料及表格按附件顺序整理好后于5月10日12点前,分别将相应的纸质、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到校团委办公室J1-112,逾期未报视为弃权。创建单位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提交时间暂定于6月份。
附件:
1.泰山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五四红旗团总支创建单位”考评细则
2.泰山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会创建单位”考评细则
3.泰山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创建单位”考核细则
愿者协会创建单位”考核细则
4.泰山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电子档+纸质档一式两份)
5.泰山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统计表
6.泰山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统计表
7.泰山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会干事”申报表、汇总表
8.泰山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各类先进个人申报表
9.泰山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申报名额分配
共青团泰山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